編號:1.
編號:2.
編號:3.
饅頭東西軍,今天你要選哪道呢?
今天一早就跑到博愛路上的自由時報大樓,進行自由之星攝影記者第二階段複試。
複試的項目分別是食物、商品攝影及全身、半身人像各一張,拍完覺得自己很鳥...
昨天跟小虎借的SB28閃燈也因為很多功能都不支援,所以沒帶去。
跟潘大哥小聊了一下,我硬是凹他覺得哪張饅頭照比較OK?
果然是專業的,馬上點出美食的拍攝重點!我一開始想選3號交出去。
但是潘大哥跟我解釋完後,我選擇了2號交出去。
潘大哥是這樣說的,拍攝食物的重點在於能否勾引起讀者的食慾!
第一張雖然有排列的美感,但是缺乏那種美食的Fu。
第三張感覺像是介紹"有饅頭在桌上"的感覺,主題沒有被強調,很容易旁邊的東西引開注意力。
除了這個我也問他我能否有這個機會往這方面發展?
潘大哥也給了我些看法意見,真的讓我受益良多!
拍完第二階段反而覺得會被刷下來...,算了,就看機會會不會來敲門吧!
Good Luck,Kent!
5 則留言:
我很喜歡第一張耶
by the way
我一開始還想說老大您真有興致
連吃巧克力麵包都可以搞成這樣...
這巧克力麵包是多好吃你要來推薦一下
哈哈哈
第一眼我還以為No.1是牙齒(超眼花)
No.2的確是雜誌上常見的那種專業的都那樣拍
No.3有點遙遠的感覺
祝你好運阿*ˇ*
芃:因為我沒吃早餐就去,拍完還真有點餓了...
yozi:謝謝你的祝福!有你的祝福加持,我想...我還是不知道會不會上...XD
第二張+1!!
看了以後好想吃~~
那這樣就算成功的「美食攝影」啦! cool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