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3月2日 星期日
【好擠的大廳】
Lots of people in LOBBY
禮拜六的喝茶之約,喝到最後竟然喝到夜店...。
我從高三的時候就一直跟自己許下承諾:上大學第一件事,
就是要去夜店!還要學我的野蠻女友那樣,把身份證亮給公關看。
無奈計畫永遠趕不上變化,時間一下就過了快三年,
我卻遲遲沒有跨出那一步...。但是在昨晚,卻在毫無心理準備下,
走進去了!!!
我的天啊!原來是這樣,我終於了解了。
小小的舞池加上多到像沙丁魚一樣的人,真的是沙丁魚!
大概跟跨年晚會要擠出去的情形差不多了。
鞋子整個被踩到花掉,加上地板超滑,
害我數度差點在正妹前摔個狗吃屎...。還好我都用精湛的小腿肌力
成功化解了一觸即發的窘境。
我不尬以喝酒,而且我還要開車回家,家中還有家眷在等我(Coffee)
萬一有個三長兩短不就糗了!所以我花了500元的入場費
喝了2杯可樂、2杯葡萄柚汁、1杯柳橙汁,應該是果汁太利尿,
害我一直跑廁所= =
感覺不嗨,因為都是一群人在裝嗨,MC又爛!
只會一直喊Put your han'sup、讓我聽到你的尖~叫~聲...
所以,整個重點就只能落在看正妹這件事上面了。
我的天啊,北半球、南半球、西半球、東半球,
各式方位的地球模型應有盡有,加上那個妝,我的媽呀!
我也相信為什麼在夜店裡別容易把馬子、吊凱子。
燈光昏暗,又化妝,每個都是正妹,有些在裡面看到的,
矮由~!(拍)還不錯喔!結果一出來見光死,月球表面加上皮膚差...。
裡面每個女生感覺都好像在等著男人去搭訕
經由夜店千人斬:余大師的指點「只要你看那女生一眼,
接著第二眼又對到大約個二、三秒,就可以過去跟他一一啊啊了!」
我秉持著這個原則,跟幾個還不錯的正妹對到眼好幾次,
結果對完之後,我就默默低頭開始喝著柳橙汁...結果什麼鳥蛋也沒發生。
哈哈哈哈哈哈!!!我就是俗辣~怎樣!
那些女生應該會覺得自己行情有這麼差嗎?-
"我的魅力居然輸給柳橙汁!"XD
反正我也沒跟著扭,就是只一直看有沒很辣的正妹,
還有保護我的鞋子不要被踩到...。
看到後來有股強大的空虛感朝我襲來...。
眼睛吃很飽啦!但是感覺太科幻了!哈哈哈!
不得不說說余大砲,真的是太威了!
看看自己手錶說「只剩40分鐘,我要出發了。」
轉眼間,就要到四支電話!!!果然長相很重要= =
夜店終究是夜店,滿間煙味,超痛恨吸二手煙
我居然去自投羅網?!我果然還是適合唸唸四書五經之類的。
總之啦!去夜店一堆缺點,唯一的優點就是,訓練眼力!
但是去看看也不賴啦!嗯哼!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3 則留言:
四支電話號碼...
是很多還是很少阿...
喝果汁真的很浪費錢= =
40分鐘4支電話,對我來說算厲害了= =
人家說:開車不喝酒,喝酒不開車。
ㄟㄟ
同學~給點嗎?
詳情請見我的網誌
掰掰
張貼留言